王艳玲介绍,该案于2020年5月21日终审宣判,严金、皮晓剑等24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9年以来,严金、皮晓剑等人长期盘踞在恩施州建始县、恩施市等地“混社会”。2010年12月,严金为强索赌债,当街行凶致人死亡,但在“保护伞”的包庇纵容下,仅服刑六个多月即出狱,并因此“江湖名气”大噪,纠集团伙大肆欺压残害群众。一是,组织严密。该组织是一个有20余名骨干成员和参与者、30名组织外成员的涉黑组织,分工明确、层级分明,有组织实施犯罪,并通过指使未成年人“顶罪”、串供自首等逃避惩处,给群众造成心理恐慌。
二是,危害极大。该涉黑组织在当地横行霸道,先后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犯罪数十起,致1人死亡、1人自杀、1人重伤、十多人轻伤或轻微伤,多人负债累累;还通过设赌抽头、高利放贷、强揽工程等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三是,“伞”黑勾结。该涉黑组织为逃避打击,大肆拉拢侵蚀公职人员提供非法庇护,涉及62名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严金在故意伤人致死后,取得时任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某某、时任看守所所长汪某某等人的庇护,未被逮捕即取保候审,被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随后又伪造虚假证明,实际服刑仅6个月23天,纵容了犯罪,损害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