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52个未摘帽贫困县共有2020届高校毕业生13.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4.5万人。《通知》强调,增加就业是贫困家庭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重点落实好5项“促就业”举措:一是升学培训促就业。实施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招收本地高职(专科)2020届贫困家庭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推动第二学士学位优先招录;优先提供实习见习机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二是政策岗位促就业。“特岗计划”等中央基层项目向贫困家庭毕业生倾斜,确保应招尽招;科研助理岗位确保优先录用;鼓励贫困家庭毕业生积极参军入伍;鼓励贫困县开发扶贫公益岗位吸纳贫困家庭毕业生回户籍地工作。三是专场招聘促就业。用好教育部“24365”“52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就业专区”促就业;积极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广泛发动校友企业等优先招聘贫困家庭毕业生。四是精准服务促就业。高校要建立校领导、各部门、各院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家庭毕业生“一帮一”结对帮扶机制;毕业班辅导员要落实“一人一策”台账式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实名帮扶机制;确保有就业意愿的都能实现就业。五是对口支援促就业。各地要用好东西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等扶贫工作机制,为贫困家庭毕业生争取更多就业机会;鼓励支援省份和单位提供公益岗位,为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兜底保障。
据悉,为确保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实、帮扶落实,教育部已将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教育部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调研及各地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