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当日发表声明,指6月20日至7月17日期间,香港新增234例输入个案。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随着疫情的变化和发展,考虑到检疫、隔离设施有限以及最新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特区政府认为需要对高风险地区抵港人士采取措施,以减低他们为香港带来的卫生风险。
声明表示,包含孟加拉国在内的7个国家的抵港人士须在飞机起飞前72小时内进行病毒检测;进行病毒检测的机构须获当地政府承认,并向香港特区政府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到港后须进行新冠病毒检测,如果结果呈阳性,相关人士将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如果检测结果呈阴性,相关人士须完成14日强制隔离。
此外,载有高风险地区抵港人士的飞机运营方在飞机抵达香港之前,须向特区政府卫生署提交文件,以确认每名相关到港者在办理登机手续前,已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措施7月25日正式生效。如果违反相关措施,抵港人士最高可判处罚款1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相关交通工具运营方最高可判处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声明表示,在香港转机过境的人士及部分豁免强制检疫的人士将不受影响。